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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岗位聘任期间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持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岗位聘任期间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运行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非教师岗教职员工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无故脱岗。对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结束前,考勤由原单位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19〕84 号并充分落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教职员工考勤管理的主体责任。教职工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填写《教职工请假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3.学校将加强教职工考勤监督检查。人事处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不按时上报考勤结果或对考勤结果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将追究单位领导和考勤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2024年4月25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