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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2017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工作安排,现就我校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428日前请各学院将本单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及本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54日起至512日,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预报名,换证、补证的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附件6申请人操作说明。

(三)网上预报名后,申请人须将申请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

(四)各单位党委对申请人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手动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第49栏,填写人签名处需由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党委公章)。

(五)各单位组织评议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组织。

(六)517日下午17:00点前,各单位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汇总后报学校人事处。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由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经电话通知后方可下载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分开提交。其中本人“现从事职业”一栏,专任教师填写“在职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填写“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一栏,博士研究生的对应为“讲师”,硕士研究生对应为“助教”。专职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且本科以上学历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专业类别选“师范教育类”,其他人员选“非师范教育类”。本人简历经历从初中起填写,时间格式为“某年某月”。    

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单位(全称)填写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鉴定单位地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电话:68984575,邮编:100048。户籍所在地填写到户籍所在派出所,为学校集体户口的填写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派出所。

(二)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人员须提供首都师范大学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为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毕业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如能提供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全部完整的成绩单(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若成绩单记录“实习”或“专业实习”成绩,须附上教育实习报告或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也可申请认定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学科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证书

申请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以高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身份申请直接认定人员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6111日后体检有效)。

(五)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试)。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个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与网上预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和学院名称。

(八)提交《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学计划表》(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在教务处没有工作量记录的可以只加盖学院公章)。

四、其他

(一)此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如还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事项可查询北京市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beijing-language.gov.cn

(二)需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请参考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联系人:王鑫鑫    电话:68984575

邮箱:rsc@pub.btbu.edu.cn

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2.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及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

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名单

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学计划表

5.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

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7.申请人操作说明

 

 

人事处      

20174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