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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项目

1.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3.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

(二)青年学者项目

1. 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结合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坚持育引并举,采取积极措施,多渠道推荐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候选人。

(一)校内人选推荐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要通知到人,认真组织初评推荐,确保有竞争力的候选人进入推荐名单。

(二)校(海)外人选推荐

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校(海)外候选人,经学院审核后向学校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推荐

2017615日前,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议、遴选。

(三)学校审定:人事处汇总学校评审结果,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校内公示:将拟推荐候选人在校内公示7天。

四、材料填报

如公示无异议,候选人准备申报材料,并上传至长江学者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材料要求见附件5)。

2017年6月23日前,候选人完成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报。

联系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68984575

电子邮箱:rsc@pub.btbu.edu.cn


附件: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推荐表(预填)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推荐表(预填)

3.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5.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

6.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