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0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20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本校从事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单位推荐。

(三)学校评选。

(四)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数据文件1份。

电子数据文件:登陆rsb.appms.cn“首页下载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后生成数据文件,文件后缀名为“.RPU”。

(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姓名+附件材料),内容包括:

相关证明材料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材料包括:

1.附件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附件2:获奖证书;

3.附件3:获得基金资助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4.附件4: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重要学术专著目录、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附件5:承担科技项目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6.附件6: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材料;

(四)《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电子版1份。

(五)各单位至多推荐1人,请于202039日(周一)17:00前将推荐人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pub.btbu.edu.cn,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68984575

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0

电子邮箱:rsc@pub.btbu.edu.cn

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人事处   

                                    20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