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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学校推荐2020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

(一)推荐人选范围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名额。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推荐人选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为3名。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单位推荐。

(三)学校评选。

(四)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汇总表》电子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电子版1份。

(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姓名-单位”,电子附件需严格按照表格项目顺序标注序号及名称)。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人事档案在京证明、职称证明扫描件;论著、专利、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证明扫描件。

证明附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照推荐表的项目顺序标注序号及名称,一一对应,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推荐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应有证书、项目书等扫描件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

(四)《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盖章扫描电子版1份。

(五)各单位至多推荐2人,请于202039日(周一)17:00前将推荐人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pub.btbu.edu.cn,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68984575

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0

电子邮箱:rsc@pub.btbu.edu.cn

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汇总表》

附件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

3:《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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