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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学校推荐:名额为4人,每单位可推荐1-2人。专家举荐候选人须获得本领域2名(含)以上全球著名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科技投资家或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举荐专家举荐的候选人不占单位推荐名额。推荐的候选人须符合《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选不在推荐范围内:

1.已入选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人社部等部门实施的人才计划;

2.已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计划、北京学者计划、青年北京学者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中关村雏鹰人才计划;

3.尚处于北京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中科协及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青苗计划培养期内的人员。

(三)交叉合作课题

通过牵头人依托单位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

二、推荐流程

(一)被推荐人选填报信息

被推荐候选人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rsc/)进行填报(《专家举荐函》模板可从系统下载)。请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提交至依托单位,其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新建推荐表功能,已创建的推荐表不受影响,仍可退回、修改并提交。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注册登录后在首页下载)。

(二)上传《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创新新星/创业新星/交叉合作课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扫描件

被推荐候选人系统状态为“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审核通过”时,方可下载打印《推荐表》(带有“2023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水印),请在相应位置签字、填写日期、盖章后,进行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周)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lidawei@btbu.edu.cn,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综合楼31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在表格中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重大项目等材料,需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材料包括:

1.《202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申报人员汇总表》;

2.《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3.《申请人成果汇总表》

联系人:李大为

联系电话:68984575,13810137621

附件1:202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附件3:申请人成果汇总表

附件4: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人事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