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学校推荐:名额为4人,每单位可推荐1-2人。专家举荐:候选人须获得本领域2名(含)以上全球著名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科技投资家或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举荐,专家举荐的候选人不占单位推荐名额。推荐的候选人须符合《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选不在推荐范围内:
1.已入选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人社部等部门实施的人才计划;
2.已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计划、北京学者计划、青年北京学者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中关村雏鹰人才计划;
3.尚处于北京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中科协及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青苗计划培养期内的人员。
(三)交叉合作课题
通过牵头人依托单位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
二、推荐流程
(一)被推荐人选填报信息
被推荐候选人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rsc/)进行填报(《专家举荐函》模板可从系统下载)。请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提交至依托单位,其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新建推荐表功能,已创建的推荐表不受影响,仍可退回、修改并提交。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注册登录后在首页下载)。
(二)上传《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创新新星/创业新星/交叉合作课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扫描件
被推荐候选人系统状态为“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审核通过”时,方可下载打印《推荐表》(带有“2023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水印),请在相应位置签字、填写日期、盖章后,进行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lidawei@btbu.edu.cn,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综合楼31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在表格中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重大项目等材料,需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材料包括:
1.《202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申报人员汇总表》;
2.《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3.《申请人成果汇总表》
联系人:李大为
联系电话:68984575,13810137621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