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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学校推荐名额为2人,每单位限报2人。推荐的候选人须符合《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选不在推荐范围内:

1.已入选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人社部等部门实施的人才计划;

2.已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计划、北京学者计划、青年北京学者计划、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中关村雏鹰人才计划;

3.尚处于北京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青苗计划培养期内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申报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处于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阶段,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生物技术“四个占先”和集成电路、关键新材料、通用型关键零部件、高端仪器设备“四个突破”以及高精尖产业“双引擎”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能够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揭示相关工作原理,为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理论支撑;或能够取得应用技术创新突破,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或能够实现工程技术突破,取得新工艺、新工法,不断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出效率;或有望形成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

(二)创新新星重点选拔和培养一批有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支持其提升科学素养、前瞻性判断能力、团队组织能力和科研能力等,促进其尽快成长为科技领军人才。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中从事3年以上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或工程技术研发工作,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主持或参与过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工程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一定创新成果,且成果有较好的转化前景或已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包括量化的科研和产出指标、预期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目标等;

3.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的人选不再申报。

(三)鼓励入选人才开展交叉合作课题研究,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合作、不同领域的融合创新、创新和创业人才的合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交叉合作课题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不超过3人,其中,牵头人1人,合作人不超过2人;

2.牵头人、合作人须为历年新星计划入选人员;

3.牵头人、合作人须明确合作方式、各自分工、权利义务、任务目标和完成标准,以及收益分配机制等;

4.牵头人、合作人无在的交叉合作课题;

5.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基本条件,且应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包括量化的科研和产出指标、预期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目标等。

三、网上申报及报送

(一)请各单位组织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rsc/ 进行填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注册登录后在首页下载。)请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应附件。

(二)各单位于2022年8月9日(周二)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lidawei@btbu.edu.cn,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人事处31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

1. 《202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申报人员汇总表》;

2. 《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3. 《申请人成果汇总表》

4. 申请人《202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表》(系统导出)。

(三)在表格中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重大项目等材料,需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

联系人:李大为

联系电话:68984575,13810137621

附件1:202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附件3:申请人成果汇总表

附件4: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