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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项目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项目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启动学校2022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推选工作,现就我校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选计划和名额

2022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共包含三类:“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计划”、“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计划”、“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一)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计划由人事处组织申报及遴选,各单位推荐1个。

(二)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计划由教务处组织申报及遴选,各单位推荐1个。

(三)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由人事处组织申报及遴选,各单位推荐3并排序

二、推选条件

三类计划申请者均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一)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和标准:

1.团队成员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团队成员规模依据研究任务的需求设定。一般应以北京市属高校的国家级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攻关项目、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为依托,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基础、人才梯队和工作条件;

3.团队成员须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问题,具有互补性、匹配性和完整性,鼓励交叉研究;应具有合理的队伍结构;已经形成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业绩;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

4.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或科研造诣,取得同行公认的原创性成果,具有创新性构想,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处事公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 周岁(出生日期截至2023年1 月1 日算起)。

(二)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条件和标准:

1.团队成员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团队以系列课程或专业(群)为建设平台,可在已有多年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的团队中形成,也可以由具备鲜明特色、明显优势和发展潜力的骨干特色专业或交叉学科群组建;

3.团队所在高校应有良好的环境支撑和政策支持,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团队建设各项工作;

4.团队建设须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成员结构,尤其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成员年龄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鼓励跨院(系、部)、专业组建团队;

5.团队带头人一般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以及“名师”风范,具有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成果,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处事公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8 岁(出生日期截至2023年1 月1 日算起)。

(三)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条件和标准: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在高校教学、科研或管理一线工作5 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是所在单位学科领军后备人才或专业化高级管理后备人才;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艺术体育类及教育管理类人才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岁,人文社会科学及教育管理一线申报者不超过40 岁(出生日期截至2023年1 月1 日算起)。

5.下列专业条件应至少符合其中之一:

(1)自然科学领域人选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管理领域人选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研究或教学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且在本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推选原则和办法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二级单位推荐、学校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严格根据通知要求和推选指标,结合实际,提出推荐名单。

、申报材料要求

(一)《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计划申请表》、《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计划申请表》相应支撑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相应支撑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具体见附件1、2、3、4),相应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相应电子版1份。

(三)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无涉密、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纸质材料请用A4纸单面打印,长尾夹固定。申报人须将纸质材料放置于档案袋中,并在纸袋上标明学院、申报人姓名、计划类别和所在学科。

(五)请于11月8日(周二)16:00之前提交电子及纸质版,逾期视为不报。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大为68984575

办公地点:综合楼310室

电子版发送:lidawei@btbu.edu.cn

2022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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