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关于北京市第十七批自主认定项目推荐人选的公示

各单位:

经个人申报、学院组织面试和试讲并推荐、相关部门审核、北京市专家组评审,拟推荐杨晓旭、贠超为北京市第十七批自主认定项目(青年)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至3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名书面意见向学校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84422,68984746

联系地址:阜成路33号综合楼310室,1206室

人事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