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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4.我市急需并能在北京市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一般应为回国3年以内);

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凡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重大专项人才计划,或已入选北京市“留学人员项目择优资助”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得重复申报此项目。

二、申报办法及时间

各单位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申报人员请于2016年3月7日上午10点前将如下材料送至学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1.下载附件并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打印一式五份,其中涉密项目请注明,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pub.btbu.edu.cn;

2.留学经历、业绩等证明材料(包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联系人:王鑫鑫

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人事处师资科

电话:68984575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2.高层次留学人才资助申请表

 

 

人事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