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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知

关于推荐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4〕190号)和市教委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入选市级人选。

二、报送材料内容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

(二)《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

(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需有证书、项目书等扫描件做证明,证明材料需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联系人:杨旻

联系电话:68984575

办公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电子邮箱:rsc@pub.btbu.edu.cn

   

    附件:

1.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一览表 

2.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