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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知

关于二级单位制定并报送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2024—2026年)》(北工商党发〔2024〕14号)、《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北工商党发〔2024〕42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制定并报送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 制定原则

1.各单位要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2024—2026年)》(北工商党发〔2024〕14号)、《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北工商党发〔2024〕4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考核的内容、等级(次)和各等级(次)的具体标准、程序等。

2.各单位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根据《岗位聘任协议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科学、合理的制定年度考核标准,能够定量考核的内容要明确量化标准。

3.教学单位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须经本单位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 报送时间

2024年12月19日(周四)中午12点前。

三、 报送方式

电子版、纸质版(签章后扫描成PDF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20110701@btbu.edu.cn。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3691219798

附件:

1.《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北工商党发〔2024〕42号)

2.二级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模板)

人事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