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2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和交叉合作课题推荐工作的通知》(京科专发〔2025〕35号)转发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科技新星
可通过依托单位推荐或专家举荐。
1.单位推荐。在京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
请申请参加项目的教师,按照通知的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3),各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综合排序后确定学院拟推荐人员。每学院可推荐1-2人,2025年我校推荐名额为4人。
2.专家举荐。候选人须获得本领域2名(含)以上全球著名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学者或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举荐。每年每名专家限举荐1人,专家举荐的候选人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二)交叉合作课题
通过牵头人依托单位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
交叉合作课题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不超过3人,其中,牵头人1人,合作人不超过2人。
2.牵头人须为历年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合作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且能与牵头人深度合作、优势互补。鼓励与历年新星计划入选人员或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的项目负责人以及科技领军企业的技术骨干进行合作。
3.牵头人、合作人须明确合作方式、各自分工、权利义务、任务目标和完成标准,以及收益分配机制等。
4.牵头人、合作人无其他在研的交叉合作课题。
二、资格条件
推荐的科技新星候选人、交叉合作课题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科技新星候选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应于2022年1月1日(含)之前与依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以及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期内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
(一)填报信息
请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rsc/)进行填报(《专家举荐函》模板可从系统下载)。
(二)依托单位审核、公示和提交材料
依托单位对被推荐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依托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合作课题推荐表》(带有“2025年科技新星计划”水印)以及《2025年度科技新星计划推荐人选公示结果报告及单位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上提交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7:00,其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依托单位和候选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系统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需对原件进行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三)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交叉合作课题材料申报、审核和提交由牵头人及牵头人依托单位负责。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自申报截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
五、材料提交
(一)材料提交清单 (见附件1-3)
1.科技新星(交叉合作课题)申请人(牵头人)情况汇总表;
2.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仅限科技新星申请人填写,交叉合作课题牵头人无需填写)
3.科技新星申请人成果汇总表。(仅限科技新星申请人填写,交叉合作课题牵头人无需填写)
(二)材料提交时间
2.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5年2月28日(周五)
(三)材料提交说明
1.纸质版由学院以申请人为单位按清单顺序整理排序后装袋提交签字盖章版。无需装订,待后续扫描。
2.电子版材料由学院以申请人为单位建文件夹整理排序后,统一打包发邮箱。
3.温馨提示:《成果汇总表》中填报的成果、奖励、荣誉、承担的重大项目等材料,需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系统后再填报至此表中。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 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老师
2.联系地址:良乡主校区行政楼223
3.联系邮箱:20110701@btbu.edu.cn
4.请申请人扫描入微信群

人事处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2.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在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25〕5号)
5.《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和交叉合作课题推荐工作的通知》 (京科专发〔2025〕35号)
6.举荐专家资质说明